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快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
(浙水办计〔2010〕6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现将
水利部《关于加快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水规计〔2010〕5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快完成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检查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扩大内需项目建设。2010年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必须在 201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投资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做好中央项目旬报工作。在认真做好现行旬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要求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一并纳入旬报范围,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