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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三、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单位必须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为切实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从源头上严把初步设计质量关,要求必须由具备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严禁资质挂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设计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人水和谐、因地制宜、绿色生态、经济可行的理念,优化设计方案,细化结构设计,节约工程投资,努力做到安全、生态、经济的有机结合。

  四、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水利部和财政部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厅委托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承担初步设计技术复核工作,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须在技术复核通过之后报我厅审批。

  五、初步设计编制完成的时间要求

  我省拟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012年底之前实施完成的34个项目(见附件1),要求201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列入省级 “强塘”责任书内的钱塘江、瓯江干堤和小流域堤防加固,凡还没有开展前期工作的,也要立即启动,并在明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满足大规模中小河流治理的需要。要落实前期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并按附件要求填写,于2010年12月24日前报送至省河道管理总站。

  联系人:省河道管理总站,俞月阳,0571-87826622、87827691(传真),qtjyyy@zjwater.com;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咨询中心),周枫,0571-86799256、86999062(传真),zfservice@zjwater.gov.cn。

  附件:1、浙江省拟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012年底前实施完成的34个项目表

  附件:2、中小河流前期工作联系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浙江省拟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012年底前实施完成的34个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浙江省建德市寿昌江汪家至更楼段治理工程

18

浙江省开化县池淮溪治理一期工程

2

浙江省松阳县松阴溪樟溪至斋坛段治理工程

19

浙江省平湖市盐船河二期治理工程

3

浙江省常山县芳村溪治理一期工程

20

浙江省临海大田港上沙段治理工程

4

浙江省新昌县新昌江望江山至青山跌水段治理工程

21

浙江省临海市义城港江南段治理工程

5

浙江省诸暨市五泄江五泄段治理工程

22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主河整治工程

6

浙江省衢江区芝溪治理一期工程

23

浙江省龙游县灵山港治理二期工程

7

浙江省仙居县永安溪治理一期工程

24

浙江省南湖区余丰塘治理一期工程

8

浙江省遂昌县松阴溪治理一期工程

25

浙江省衢州市乌溪江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张公祠段)

9

浙江省庆元县松源溪治理二期工程

26

浙江省泰顺县仕阳溪治理工程

10

浙江省磐安县澄潭江治理工程

27

浙江省嘉善县嘉善塘惠民段治理一期工程

11

浙江省永康市武义江华溪段治理工程

28

浙江省瑞安市金潮港治理一期工程

12

浙江省金东区武义江横店段治理工程

29

浙江省临安市天目溪於潜镇段整治一期工程

13

浙江省淳安县枫林港治理一期工程

30

衢州市乌溪江下游河道石室段综合治理工程

14

浙江省临安市中苕溪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31

德清县阜溪武康镇段治理一期工程

15

浙江省桐乡市北永兴港治理工程

32

遂昌县松阴溪北溪段治理一期工程

16

浙江省普陀区勾山河道治理工程

33

江山市江山港乌头石根段治理工程

17

浙江省诸暨市五泄江草塔至大唐段治理工程

34

天台县始丰溪福溪段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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