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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表彰浙江省群体数据统计分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2011)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表彰浙江省群体数据统计分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浙体群〔2011〕509号)


各市体育局:

  在各市、县(市、区)体育局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群体数据统计系统已基本完成了2010年度的群体数据统计,为我省科学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指导群众开展科学健身等工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依据。经各市体育局推荐,现决定授予衢州市体育局等14个单位“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集体”、冯燕等10人“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个人”称号(见附件1、2)。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地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更加准确、及时地做好群体数据的填报工作,为我省的群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集体
  2.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个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浙江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先进集体

  衢州市体育局

  舟山市体育局

  临安市体育局

  镇海区体育局

  永嘉县体育事业发展局

  南浔区文化体育局

  长兴县体育局

  海盐县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衢江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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