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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第十三届体育运动会规程总则的通知


  (3)县级市初中组(含吴中区):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手球、击剑、举重、自行车、摔跤、柔道、武术散手、武术套路、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射击、健美操。

  (4)市区初中组:设田径、游泳、篮球、软式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射击、跆拳道、健美操。

  (5)县级市高中组: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射击、跆拳道、健美操。

  (6)市区高中组:设田径、游泳、篮球、软式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射击、跆拳道、健美操。

  (7)技校组:设田径、篮球、乒乓球、健美操。

  (8)大学生组:设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2.科技智力类项目。

  县级市小学生组(含吴中区)、区小学生组,县级市初中组(含吴中区)、市区初中组,县级市高中组、市区高中组:设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定向越野、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车辆模型。

  (二)成年部。

  1.职工组。

  (1)比赛项目:设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桥牌、拔河。

  (2)展示项目:设百米呼啦圈、第九套广播体操。

  2.农民组。

  (1)比赛项目:设篮球、乒乓球、拔河、跳绳、中国象棋。

  (2)展示项目:设健身秧歌、健身腰鼓、排舞、舞龙。

  3.老年组。

  (1)比赛项目:设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门球、气排球、台球、中国象棋、围棋、桥牌、钓鱼。

  (2)展示项目:设健身气功、柔力球、健身球操、太极拳(剑)。

  4.残疾人组。

  比赛项目:设聋人篮球、坐地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举重、射击、中国象棋。

  5.外企组。

  比赛项目:设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保龄球、台球(斯诺克、黑八)、高尔夫球、游泳、拔河、钓鱼。

  四、参加单位

  (一)县级市小学生组(含吴中区)、区小学生组、县级市初中组(含吴中区)、县级市高中组竞技类项目以县级市、区为单位参赛,科技智力类项目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二)市区初中组和市区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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