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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
(浙林造〔2012〕8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快绿化造林步伐,不断开创“森林浙江”建设新局面,确保中央“双增”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2012年绿化造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国家造林计划的严肃性和指令性。大力开展绿化造林,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绿化造林和森林抚育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根本途径。因此,各地要紧紧围绕“双增”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森林浙江”和推进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执行造林计划的严肃性、指令性和科学性,把绿化造林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层层落实任务,明确奖惩制度,强化检查监督。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落实各项措施,集中精力,抢抓季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加快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各地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坚持党政主导、高层推动,依托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城乡绿化造林。一是加快推进“1818”平原绿化行动。要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规划,以城市、城镇、村庄、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实施方案,加快绿化步伐,注重长效管理,缩小城乡差距,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平原绿化的综合效益。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今年是兑现省政府与8个市签订沿海基干林带建设责任书的最后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认真对照检查,落实任务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实现基干林带合拢目标。三是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各地要抓住国家加大森林抚育投入的有利时机,抓紧编制规划,落实抚育任务,按照不同抚育方式,抓住抚育季节,提高抚育质量。要积极推进专业队抚育机制,配置抚育机械,制定和出台森林抚育政策,优先落实抚育间伐指标,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发展、质量与效益、促进就业与林农增收的关系,加快推进森林抚育工作。

  三、兴林富民,大力发展林业高效产业。林业园区是现代林业建设的主要载体,各地要以大径材、珍贵用材、竹林、木本粮油、特色花木、工业原料林和森林生态休闲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林业高效产业。一是加快林业园区建设。要按照计划和标准要求,把园区建设作为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措施,进一步落实园区建设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把握建设规模、设施配套、科技推广、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等重要环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园区经营水平,确保年度计划按时完成。要加快林区道路建设,落实好省政府扶持林区道路建设的各项政策。二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各地要紧紧围绕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和休闲旅游,培育1-2个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推广林花、林苗、林药、林畜等复合经营和循环经济模式,实现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三是加快木本油料建设。要因地制宜抓好油茶、香榧、山核桃等产业发展,着力抓好产业布局、种苗调剂和基地建设,加快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提高基地建设水平。

  四、创新机制,切实提高绿化造林成效。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投入渠道,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难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绿化造林新机制和新办法。要妥善落实用地政策,将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明确可绿化土地性质、权属不变的前提下,采取政府征用、租用、依法流转、奖励补助相结合等方式,保证造林用地需求。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多发展经济林和生态片林,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要积极培育各类造林主体,创新造林和管养机制,做到建设与管护并举、发展与保护并重,村庄整治、新城建设与绿化美化同步,不断提升造林质量和绿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打造人文内涵丰富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是组织好各类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精心安排,形成声势,迅速在全社会形成春季绿化造林的热潮。二是组织开展各类生态文明主题植树等活动,通过植纪念树造纪念林、认种认养绿地树木、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设义务植树基地等,积极探索全民义务植树的多种形式,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三是加大森林系列创建力度。要以创建促绿化,科学制定规划,突出“身边增绿”,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城镇、村庄等创建,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着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六、加强沟通,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继续认真执行绿化造林进度定期汇报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认真抓好进度督促,及时上报造林信息。造林进度由各县(市、区)林业局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汇总后通过农民信箱上报我厅。上报时间分别为1月底、2-3月份的每个周二、4月15日和4月30日,并于4月30日上报春季绿化造林阶段总结报告。联系人:厅绿化造林处陈崇,电话:0571-87399020。

  附表:1、浙江省绿化造林进度统计表

  2、浙江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统计表

  3、浙江省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表

  二О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浙江省绿化造林进度统计表

  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公里、万株
类     别全市分县          
造林更新计划            
造林更新完成            
完成率(%)            
一、人工造林            
按地类1.荒山造林            
其中退耕还林            
2.平原造林            
其中林带林网            
按林种用材林            
竹 林            
经济林            
能源林            
防护林            
特用林            
按所有制国有造林            
集体造林            
非公有制造林            
二、迹地更新            
三、其它造林            
1、有林地补植造林(林冠下补植)            
2、低产低效林改造(造林性质)            
四、封山育林            
其中当年新封            
1、无林地和疏林地            
其中当年新封            
2、灌木林和有林地            
其中当年新封            
五、森林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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