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烟花爆竹产品检测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11〕184号)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烟花爆竹检测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并重新发布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6〕17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检测检验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检测检验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此次批准的收费标准,仅限于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参照执行。
三、你局接此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执收单位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建立收费台帐,配备专兼职收费员,亮证收费,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检测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检测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序号
| 收费项目
| 检验频率(次/年)
| 抽样数量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对象和范围
| 检验参数内容
| 参数收费标准
|
1
| 烟花爆竹喷花类、组合烟花类
| 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方案,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强制检验频次
| 按标准GB/T10632-2004GB19593-2004
| 次
| 660
| 每年度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定期检验目录中的生产企业
| 1、外包装标志、质量;2、外包装;3、内包装;4、氯酸盐定性;5、底座检查(限喷花类);6、引火线;7、引燃时间;8、烧成率;9、缺陷检查;10、燃放效果;11、铅化物定性;12、砷化物定性(限组合烟花);13、药量;14、发(喷)射高度;15、发射偏斜角(限组合烟花);16、酸值;17、75℃热安定性;18、吸湿率;19、密度
| 4-13项 20元;14-16、19项60元;17-18项110元
|
2
| 烟花爆竹旋转类、架子烟花类
| 按标准GB/T10632-2004
| 次
| 500
| 1、外包装标志、质量;2、外包装;3、内包装;4、氯酸盐定性;5、引火线(限旋转类);6、引燃时间(限旋转类);7、烧成率;8、缺陷检查;9、燃放效果;10、铅化物定性(限旋转类);11、药量;12、酸值;13、75℃热安定性;14、吸湿率;15、密度
| 4-11项20元;12、15项60元;13-14项110元
|
3
| 烟花爆竹升空类、旋转升空类
| 按标准GB/T10632-2004
| 次
| 620
| 1、外包装标志、质量;2、外包装;3、内包装;4、氯酸盐定性;5、引火线;6、引燃时间;7、烧成率;8、缺陷检查;9、燃放效果;10、铅化物定性;11、药量;12、发(喷)射高度;13、发射偏斜角;14、酸值;15、75℃热安定性;16、吸湿率;17、密度
| 4-11项20元;12-14、17项60元;15-16项110
|
4
| 烟花爆竹吐珠类、造型玩具类、烟雾类
| 按标准GB/T10632-2004
| 次
| 440
| 1、外包装标志、质量;2、外包装;3、内包装;4、氯酸盐定性;5、引火线;6、引燃时间;7、烧成率;8、缺陷检查;9、燃放效果;10、铅化物定性(吐珠类、造型玩具类检)砷化物定性(烟雾类检);11、药量;12、酸值;13、75℃热安定性;14、吸湿率;
| 4-11项20元;12项60元;13-14项110元
|
5
| 烟花爆竹线香类
| 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方案,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强制检验频次
| 按标准GB/T10632-2004
| 次
| 400
| 每年度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定期检验目录中的生产企业
| 1、外包装标志、质量;2、外包装;3、内包装;4、氯酸盐定性;5、烧成率;6、缺陷检查;7、燃放效果;8、铅化物定性;9、药量;10、酸值;11、75℃热安定性;12、吸湿率;
| 4-9项20元;10项60元;11-12项110元
|
6
| 烟花爆竹摩擦类
| 按标准GB/T10632-2004
| 次
| 630
| 1、外包装标志、质量;2、外包装;3、内包装;4、氯酸盐定性; 5、烧成率;6、缺陷检查;7、燃放效果;8、药量;9、汞化物定性;10、酸值;11、75℃热安定性;12、吸湿率;13、跌落
| 4-9项20元;10项60元;11-12项110元;13项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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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烟花爆竹小礼花类、礼花弹类
| 按标准GB/T10632-2004
| 次
| 小礼花类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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