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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2年林业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2年林业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浙林办便〔2011〕283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林业局:

  林业危旧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国家扩内需、惠民生、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以来,各地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改善了林区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为扎实做好我省林业危旧房改造工作,现就2012年林业危旧房改造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林业危旧房改造的基本原则、范围界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请参照省林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林计〔2010〕47号)执行。

  二、2012年林业危旧房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危旧房。

  三、林业危旧房改造是当前各级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改善林区民生大局,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调查摸底,按照附表要求如实填报2012年危旧房改造建议计划。明年是我省列入林业危旧房改造计划的最后一年,凡符合改造条件的都要列入改造(改建、重建、新建)计划,切实消除居住安全隐患,确保林业基层职工的安全稳定。

  四、2012年林业危旧房改造建议计划表,请各县(市、区)林业局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送省林业厅绿化造林处,同时通过农民信箱将电子版发送至叶晓林。
  联系人:叶晓林,电话:0571-87399019。

  二О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2012年林业危旧房改造建议计划表
  填报单位: 单位:户、平方米、万元
序号林场名称户数改造方式改造面积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新建改造总面积新建面积改造面积总投资中央投资省级配套县及自筹
 合计          
1国有林场          
 ………          
2国有苗圃          
 ………          
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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