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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州委、州政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年、城镇建设攻坚年、招商引资突破年、环境建设优化年”活动总体要求,为推动我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现就切实做好我州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主线,是各级政府转变发展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全州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形成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处,确保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一)着力培植财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目前的财源格局,把加强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弄清重点财源、后续财源和财政收入走势,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强财源基础建设,做大财政总量。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做好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旅游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创新、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骨干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采取资金投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和外来资本来我州投资,增强财政增收潜力和后劲。
  (二)强化税收征管。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征管措施,落实征管责任。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坚持大税源、大税种和零散税收并重。依法治税,据实征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加强收入动态监管,狠抓均衡入库,确保收入入库“旬保月、月保季、季保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减免和退库行为。
  (三)规范非税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政发〔2007〕5号)的规定,加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力度,立足源头控管,规范征收行为,坚持依法征收;严格票据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实行以票控费,以票促收。规范账户管理,实行银行代收,单位原有的非税收入过渡户一律取消,所收资金必须全部缴入财政非税管理部门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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