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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浙价服〔2011〕387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电视用户和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数字电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定价机制

  按照运营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同特点,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1、政府管理。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线数字电视延伸服务收费、机顶盒IC卡工本费、住宅小区内有线数字电视建设预埋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住宅小区内有线数字电视建设预埋费由各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其它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均由省物价局定价。

  2、市场调节。付费频道费、影视节目点播费、节目包月费、节目套餐费等有线数字电视增值服务收费及需自购机顶盒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规范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具体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文件执行;非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终端计收,由运营机构按不高于居民用户主终端的收费标准与用户协商确定。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申请暂停使用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暂停期间运营机构不得向用户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运营机构要创造条件将农村有线电视独立小前端(小有线电视网)并入当地有线电视网。因偏远有线电视网未覆盖而暂时无法并入的,基本收视维护费为每户每月5元。

  三、清理有线数字电视延伸服务收费

  (一)规范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标准为每户300元,非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按每个接收终端计收,基准价为180元。运营机构收费可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用户协商确定。

  确实暂时无法并入当地有线电视网的农村有线电视独立小前端(小有线电视网),入网费基准价为每户150元,小有线电视网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村委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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