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道路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落实,并牵头组织联合督察组,检查、指导整治专项行动的推进与落实。
(四)公安部门。一是集中优势警力,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公路收费站、服务站设置交通陋习整治点和交通安全宣传站,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上限处罚,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勤打击非法营运、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有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强化对公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巡逻管控,加大事故高发点段巡逻密度,排查整改事故黑点黑段,通过公路测速、定点执勤、巡控纠违等方式,提升交通安全管控水平。四是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模式,教育提升各类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并利用检车检证契机,加强对校车、农用车、长途客运车等重点车辆和农村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五是组织相关警种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六是组织乡镇派出所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农村居民按照要求办理牌证,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
(五)交通运输部门。一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农村道路和各级公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治理事故隐患黑点,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标识,最大限度地强化事故预防硬件设施。二是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运力,加强公交、客运企业行业监管及从业人员素质教育,满足农村客运需求,全面提升公交和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三是牵头治理送子车、旅游车及无手续“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净化运输市场秩序。
(六)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部门。一是结合道路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地完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基础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二是依据职能,优化路网通行能力,努力消除事故黑点及交通事故高发区域的道路安全隐患。
(七)农业部门。负责对农业运输机械摸排清理、登记造册,对安全性能差、私改拼装、达到报废期限的依法处理,并在春季播种前,对农机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农业机械操作规范,签订安全责任状。
(八)教育部门。一是将交通安全宣教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健全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互动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同时安排学校共同参与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三是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乘车学生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监督学校不得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黑车”作为接送学生交通工具,并将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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