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1.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整合基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要素集聚。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省校、省院合作,构建一批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联合建立研发中心。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对外辐射扩散。(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负责)
2.推进产业重大技术突破。
加强产业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事关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构建产业创新体系。积极推广应用高耗能工业节能减排技术、建筑节能技术、水资源保护技术、环保产品开发技术、矿产资源高值化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尾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等。推进高效优质畜禽新品 (系)培育和畜禽良种快繁技术研究,以及人参、梅花鹿、林蛙等特色动植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省工业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深化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深入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重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专项计划,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百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高校的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制。积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农委负责)
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强国家、省两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研究院。支持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鼓励外资企业合作建设研发中心。建设16个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40个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着力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施百户重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户,创新型企业500户,鼓励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质监局负责)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 《吉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09-2020)》。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以及留得住人才的生活环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高水平综合交通网络。
构建高效、安全、便捷的公路运输网。(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建设城际快速铁路网。建成中东部城市群快速铁路通道,实现 “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铁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提升机场保障和服务能力。完善 “一主四辅”机场格局。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提高口岸通关能力。建立方便快捷的通关机制。进一步发挥航空口岸功能。完善长春陆港和吉林陆港功能。(省商务厅、省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
2.增强能源保障能力。
增强一次能源保障能力。全面实施 “气化吉林”工程。推进我省与俄、蒙煤炭和油气资源开发合作。调整电源结构。建设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千万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建设风电跨区域输送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3.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提高防洪抗旱减灾水平。进一步完善大江大河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推进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提高城乡供水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要城市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切实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科学发展农村小水电。有序引导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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