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2]6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语种及地点
(一)201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26、27日和11月10、11日。根据《关于印发〈
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的规定,从2012年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只设一级英语笔译、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
(二)考试共设笔译和口译两种形式。其中,笔译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设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1个语种。考试地点设在南京,具体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类 别
| 考 试 科 目
|
5月26日
(星期六)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14∶30
| 一、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13∶10~14∶00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5月27日
(星期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一、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11月10日
(星期六)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14∶30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同声传译)
|
13∶10~14∶00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11月11日
(星期日)
| 上午
| 9∶30~11∶3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