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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2]6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语种及地点
  (一)201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26、27日和11月10、11日。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的规定,从2012年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只设一级英语笔译、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
  (二)考试共设笔译和口译两种形式。其中,笔译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设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1个语种。考试地点设在南京,具体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类 别

考 试 科 目

5月26日

(星期六)

上午

10∶00~11∶0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下午

13∶10~14∶30

一、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13∶10~14∶00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5月27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11月10日

(星期六)

上午

10∶00~11∶0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下午

13∶10~14∶30

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同声传译)

13∶10~14∶00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1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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