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部门主要责任和任务。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成立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保证所属办公区、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确保本单位在检查中不丢分、不被扣分。
(三)其他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和任务
1、市中山路置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周围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清扫保洁制度落实,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高压冲水率高于或等于20%,沿路果皮箱实行袋装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做到及时收运、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和其他公共卫生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共设施完好率达100%;所辖路段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临街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沿街车辆停放整齐;无超门坎经营和尾随兜售以及流动摊贩叫卖现象;负责所辖区域内公共场所、下水道污水井口灭“四害”投药及烟雾消杀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2、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四湖”周边环境卫生和公厕的清扫保洁,四湖水面清洁无白色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和鼠道、鼠洞等;做好“四湖”周边绿化带,特别是要做好紧靠居民区和餐馆、饭店绿化带内的灭鼠堵洞投药工作。
3、市中心广场管理处:负责广场管辖区内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广场果皮箱实行袋装化,清洁制度落实,地面整洁卫生;垃圾及时收运、日产日清;公共设施完好率达100%;负责广场地面及地下商场内灭“四害”投药工作;广场周边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要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4、桂林火车站:负责桂林站和桂林始发站广场、站台内和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制度落实,保洁到位;家属区环境卫生和秩序良好,垃圾日产日清;铁路菜市硬件设施健全,软件管理规范,保洁制度落实,环境清洁卫生。负责牵头协调南铁驻桂林有关单位搞好环境卫生。
三、实施步骤
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部署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氛围,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