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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市政办〔2011〕2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管委会、苏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赵仲华主任兼任,市发改委高亮副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发改委重大项目科刘志贤科长兼任副主任。

  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侧,下设综合科、协调科、督查科和考评科。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从市直有关部门或县区抽调。
  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负责重大项目的布局、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编制政府性建设资金方案,筹措政府性建设资金并进行科学调度;负责组织对重大项目的稽查、督查;负责组织对全市投资和项目建设的考评工作;协调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开工和竣工验收的审核上报等工作;协调和督促重点项目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及业主做好重点项目的后评价及建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重点项目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以及重点项目目录,提出资金筹措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及业主做好项目资金筹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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