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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将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和社会优抚对象承租的公有住房纳入廉租住房管理的通知

  制表人:      审核: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住房产别填写:直管产或单位自管产。核减类型填写相应序号:⑴低保,⑵优抚。
  2、主管区、局代码,与住房公积金主管区、局代码相同。
  3、本表可手工填写,也可计算机生成。

  附件3
  天津市“低保”和优抚对象承租公房纳入廉租住房管理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户、人、平方米、元

公房经营单位名称

主管区、局代码

核减类型

期末实有

低 保

优抚对象

户数

家庭人口

使用面积

月核减租金

户数

家庭人口

使用面积

月核减租金

核减户数

家庭人口

使用面积

月核减租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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