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设交通委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经〔2011〕165号)
委相关处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市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津调增办〔2011〕2号)的工作要求,安排布置我委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结合我委实际,制订了《市建设交通委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市建设交通委开展“调结构增活力
上水平”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市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津调增办[2011]2号)的工作要求,制定我委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实施方案。
一、精心组织,建立健全活动工作机构
成立市建设交通委“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领导小组,李全喜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刘翠乔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推动建交系统“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顺利开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德隆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工程建设处、经济管理处等业务处室组成,办公室成员单位分为五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综合服务组,设在委经济管理处,具体负责掌握建交系统服务工作组(包括一个企业组、三个项目组)帮扶企业(项目)的基本情况,汇总企业(项目)遇到的问题以及实际解决情况,发布建设系统帮扶企业(项目)的各类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企业提出的各类共性问题,向帮扶企业宣讲 “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整理汇总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资料。
重大建设项目服务组,设在工程建设处,负责2011年市政府确定重点项目的建设推动,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行政审批提速推动组,设在委政策法规处,按照今年全市审批提速要求,结合我委行政审批实际,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