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配电室进出引线可架空明敷或暗敷,明敷设宜采用耐气候型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暗敷设宜采用电缆或农用直埋塑料绝缘护套电线,敷设方式满足下列要求:
A 架空明敷耐气候型绝缘电线时,其电线支架不小于40mm×40mm×4mm角钢,穿墙时,绝缘电线应套保护管;出线的室外做滴水弯,滴水弯最低点距离地面不小于2.5m;
B 采用农用直埋塑料绝缘塑料护套电线时,应在冻土层以下且不小于0.8m处敷设,引上线在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0.8m的部位应有套管保护;
C 采用低压电缆作进出线时,应符合低压电力电缆的相关规定。
6) 配电室进出上线的导体截面应按允许载流量选择;主进回路按变压器低压侧额定电流的1.3倍计算,引出线按该回路的计算负荷选择;
7) 配电屏及母线宜采用符合我国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7 田间道路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道路功能与分级
1 田间道
是联系村庄与田块的道路,主要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器加油、加水生产操作过程服务,可通行汽车,并兼有乡村交通运输功能。
2 生产路
是联系田块之间用于田间生产作业的道路,主要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
7.1.2 田间道路工程布置原则
1 田间道路的修整和新建应按地形、地势、地质、水文等条件和土地用途及耕作方式进行布置,选线应与农田基本建设相配合,做到少占田地、少拆农房、不损坏环境和重要建筑及文物,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2 新修田间道路必须按生产分区,田块面积,地方筑路材料供应情况及原有道路进行布置,要求线路保持往返路程最短,确保人力、畜力或农机具能方便到达每一田块;选线时应对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深入勘测,查清其对道路工程的影响,并避开不良地段定线。
3 在梯田区布置田间道路应按照具体地形,采取通梁联峁,沿沟走边的方法布设;田间道路多设置在沟边、沟底或山脊线上,如山低坡缓,田间道路呈斜线形;如山高坡陡,田间道路可呈“S”形或螺旋形迂回上山。
4 各级别道路应结合灌排系统、土地平整和生态环境等工程布局要求进行布局。
5 宜按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利用标准高一些级别的路面。
6 田间道路的修整和新建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7.2 田间道
7.2.1 田间道布置原则
1 田间道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适应,尤其要与项目区土地利用规划远景发展目标相一致。
2 田间道要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因地制宜,改善项目区内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
3 平原区田间道的整修和新建,应结合项目区内周边道路和项目区内灌排沟渠、耕作田块、农田林网等进行安排布置;山地丘陵梯田区的田间道应考虑现有道路情况,沿沟边或沟底布置。
4 各级道路做好衔接,形成方便的交通网络。
5 路基应根据道路等级、当地地质、水文、地形等自然条件以及筑路材料,并结合施工方案进行设计,既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
6 路面应根据道路等级,使用任务、功能、当地材料及自然条件,结合路基进行综合设计,路面应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其表面应满足平稳、抗滑、排水的要求。田间道路等级低,宜简化路面结构,只设面层和垫层。
7.2.2 主要技术要求
1 路基
1) 路基宽度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田间道的路基宽为5m~6m;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田间道的路基宽为4m~5m;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从坡脚到坡顶、从村庄到梯田的田间道基宽4m~5m,路基厚度宜为0.15m~0.30m,路面宜高出地面0.3m~0.5m。
2) 路基材料
路基用素土修筑,也可用石灰和粘土混合后修筑;
3) 路基压实度
路基施工应采用压实机具,采取分层填筑、压实,压实度必须达到90%以上,压实度达到要求,路基稳定后,才能铺筑泥结石路面或硬化路面;
4) 路肩
一般采用土路肩,有条件时可采用干砌块石砼砂浆抹面压顶、条石或预制混凝土块作路肩;
5) 路基设施
路基应根据沿线的降水与地质水文等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水、防淹、防盐碱等设施。
2 路面
1) 路面宽度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田间道的路面宽为4m~5m;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田间道的路面宽为3m~4m;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从坡脚到坡顶、从村庄到梯田的田间道面宽为3m~4m。
2) 路面材料
平原区田间道路面一般选用碎石、砂石、石灰,与当地粘性土掺和后铺成砂土路、沙石路,有条件的地区可铺设柏油路面,也可选用水泥等材料硬化路面;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田间道路面应选用风化碎石、砂石、粘土,按比例混合后铺成砂土路或砂石路;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路面应选用砂土路或砂石路,盐碱较重地方,田间道铺设和路面硬化时,应作防盐碱处理;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路面应选用砂石、石灰、黏土,按比例混合后铺成三合土路。
3) 田间道路路面应具有良好的排水、防淹、防碱性能以及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保障路基和路面的稳定、安全和道路畅通。
3 纵横断面
1) 田间道纵断面
田间道最大纵坡应视工程类型区的具体情况而定,平原区一般应小于6%,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比降不超过15%的地方,道路采用斜线形,比降超过15%的地方,道路采用“S”形,盘旋而上。
2) 田间道横断面
田间道与渠、沟常见的结合形式有“沟-渠-路”、“路-沟-渠”和“沟-路-渠”三种。“沟-渠-路”是将道路布置在田块上端,位于灌溉渠道的一侧;“路-沟-渠”是将道路布置在田块下端,位于排水沟一侧;“沟-路-渠”是将道路布置在灌水田块下端,介于渠道和排水沟之间,具体采用何种形式,应视农机下地、物资运输、灌溉排水和道路扩展等要求进行确定。
7.3 生产路
7.3.1 生产路布置原则
生产路的修筑应与田间道相协调,方便田间作业和田间管理。
7.3.2 主要技术要求
1 生产路路基宽一般宜为不大于4m,路面宽不大于3m,高出田面0.3m。
2 生产路用泥结碎石或具有一定粘性的素土夯实筑成。
3 生产路纵坡基本与农田纵坡一致。
8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农田防洪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堤防防洪标准按表8.1.1-1规定确定。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规模一般都在2000hm2(3万亩)以下,堤防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别为5等。堤防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工程的防洪设计标准。
表8.1.1-1 堤防防洪设计标准
保护农田面积(万亩)
| 防洪标准
| 工程等别
| 堤防性质
|
5.0~30.0
| 20年一遇洪水
| Ⅳ
| 农堤
|
<5.0
| 10年一遇洪水
| Ⅴ
| 农堤
|
8.1.2 生态环境建设标准
1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该类型区主要存在土壤局部沙化和局部盐渍化问题,应通过营造防护林,提高植被覆盖率,防治局部土壤沙化和盐渍化,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满足农作物生长的基本要求。
2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该类型区主要存在土壤盐渍化问题,应开挖疏浚排涝、治碱、洗盐沟道,降低地下水位,防治土壤盐渍化,并通过营造防护林,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满足农作物生长的基本要求。
3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该类型区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应通过营造防护林,提高植被覆盖率,并采取沟道和坡面治理工程,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满足农作物生长的基本要求。
8.2 农田防护林工程
8.2.1 防护林类型
防护林类型包括农田防护林、梯田埂坎防护林、护路护沟(渠)林、护岸护坡林、水土保持林等。
8.2.2 农田防护林
1 农田防护林布置原则
农田防护林布置应根据项目区地形、主风方向、害风频率、害风最大风速、土壤条件、土地利用情况,因地制宜布置农田防护林。农田防护林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应控制在3~5%以内。
2 林带走向
农田防护林主林带走向一般与主风向垂直,偏角不得超过30°。
3 行数与行株距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以及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的盆地和阶地上田间路两侧植树,每一侧植树1行~2行,生产路两侧不宜植树。
林带行距为1~3 m,株距为1.5~2 m,行距、株距视不同树种防护等级而定。
4 树种的选择
农田防护林宜选择适宜当地生长,对农田影响小的速生优良乔木、灌木树种,如速生杨、毛白杨、白蜡、槐树(鹰爪槐)、枣树(冬枣、酸枣)等乔木和荆条、紫穗槐等灌木。一般田间路、生产路的林带应以乔木为主。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和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农田防护林宜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速生杨树等,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宜选择耐盐碱的槐树(主要是鹰爪槐)等。护堤林、护渠林宜选择柳树等,护路林宜选择杨树等。
5 苗木规格
农田防护林苗木规格按不同类型确定。乔木为2年~3年生一级壮苗,胸径(1.3m处)3cm~4cm,高度在3m以上。
8.2.3 梯田埂坎防护林
修建梯田的土地开发整理应营造梯田埂坎防护林。根据梯田所处地形、位置和梯田保护要求,因地制宜布置梯田埂坎防护林。
1 根据埂坎宽度、高度与坡度确定利用方式,并选择护坡能力强、经济价值高、对田间作物生长影响小的灌木,如酸枣、荆条等;
2 埂坎利用应与搞好埂坎维修养护、确保埂坎安全相结合。
8.2.4 护路护沟林
1 护沟林的林带走向应沿沟向布置;
2 护沟防护林带以乔木、灌木树种构成;
3 沟头林带宽3m~5m,沟边栽植灌木2行~3行,沟底视水流情况,中间留出水路,迎水面栽植灌木和乔木,靠集流线栽植灌木和乔木;
4 行间距一般宜为2 m~4m,灌木株距宜为0.3m~0.5m,乔木株距宜为1.5m~2m。
8.2.5 护岸林
根据河堤走向、河道变化动态、防洪排涝要求等,布置护岸林工程。
1 在河岸、防洪堤适宜的地方栽种适生乔木(杨树、柳树)和灌木(荆条等),防止堤岸被水流冲刷;
2 在临河坡和背河坡的坡脚地带栽种荆条、酸枣、柳树等乔灌木,形成护堤林。
8.3 沟道治理工程
在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有沟壑发育,沟头前进危害地区应修建沟头防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必须在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中,与谷坊、淤地坝等沟壑治理措施互相配合,以收到共同控制沟壑发展的效果。
8.3.1 谷坊
在有沟底下切危害的沟壑治理区,应修建谷坊工程,谷坊工程修建规定。
1 谷坊工程应修建在沟底比降在5%~10%以上、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用于巩固和抬高沟床,防止沟底下切、沟岸扩张;
2 谷坊工程的防御标准应为10年~20年一遇3h~6h最大降雨,或当地最容易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的短历时、高强度暴雨;
3 谷坊坝址选择应符合“口小肚大”、工程量小、取材方便、沟底和岸坡稳定的要求;
4 谷坊溢洪口应设在土坝一侧的坚实土层或基岩上,上下两座谷坊溢洪口应交错布置。
8.3.2 沟头防护
1 修建沟头防护工程的重点位置应是沟头以上有坡面天然集流槽,暴雨时坡面径流由此集中泻入沟头,引起沟头强烈侵蚀前进的地方;
2 沟头防护工程的主要功能是阻止坡面暴雨径流由沟头进入沟道或使其有控制地进入沟道,以防止沟头前进;
3 沟头防护工程的防御标准为10年一遇3h~6h最大降雨;根据各地不同降雨情况,分别采取当地最易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的短历时,高强度暴雨;
4 当沟头以上集水区面积大于10hm2时,应布置相应的治坡措施与小型蓄水工程,以减少地表径流汇集沟头;
5 当沟头以上坡面来水量较小,可以全部拦蓄的,可采用围埂式或围埂蓄水池式的蓄水型沟头防护;
6 当沟头以上坡面来水量较大,蓄水型防护工程不能完全拦蓄或受地形、土质条件限制,无法采用蓄水型沟头防护工程时,可采用排水型沟头防护工程。
8.4 坡面防护工程
8.4.1 截水沟
1 当坡面下部是梯田或林草,上部为坡耕地或荒坡时,应在其交界处布置截水沟;
2 当无措施坡面的坡长太大时,应在该坡面增设几道截水沟,增设截水沟间距可根据地面坡度、土质和暴雨径流情况确定;
3 蓄水型截水沟应沿等高线布置,排水型截水沟应与等高线取1%~2%的比降;
4 当截水沟不水平时,应在沟中每隔5m~10m修一高20cm~30cm的小土挡;
5 排水型截水沟的排水一端应与坡面排水沟相接,并在连接处作好防冲措施。
8.4.2 排洪沟
1 排洪沟布置在坡面截水沟的两端或较低一端,用以排除截水沟不能容纳的坡面径流。排水沟终端连接蓄水池或天然排水沟;
2 排洪沟在坡面上的比降依其排水去处(蓄水池或天然排水沟)的位置而定,当排水出口的位置在坡脚时,排洪沟宜与坡面等高线呈正交布置;当排水去处的位置在坡面时,排洪沟可沿等高线或与等高线呈斜交布置;
3 梯田两端的排水沟,一般与坡面等高线呈正交布置,并与梯田两端的道路同向;
4 土质排水沟应分段设置跌水,排洪沟纵断面可与梯田区大断面一致。
附录A
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将标准用词分为三级(见下表),不同的标准用词对应不同的严格程度。
标准用词说明
标准用词
| 在特殊情况下的等效表述
| 要求严格程度
|
应
| 有必要、要求、要、只有……才允许
| 要求
|
不应
| 不允许、不许可、不要
|
宜
| 推荐、建议
| 推荐
|
不宜
| 不推荐、不建议
|
可
| 允许、许可、准许
| 允许
|
不必
| 不需要、不要求
|
除非条文内容为“直接涉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其他方面需要强制执行”时,一般不使用“必须”、“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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