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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2011修订)

  4.2 工程布局
 
 4.2.1 工程布局原则
  1 适应农业发展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2 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3 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2.2 工程布局内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组成。
  1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
  防治轻度土壤沙化、盐渍化,改善生态环境,更新完善农田灌排水设施,增加有效灌溉水源,发展节水灌溉,改善道路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
  2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
  以治理重盐碱地和改良土壤为主要目标,改善灌溉条件,合理布置田间道路、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
  3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
  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加强梯田的修筑与维护,治理沟壑,防治水土流失,大力营造防护林和经济林,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4.3 工程体系
 
 该工程体系共包含4个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35个三级项目(详见附录C)。

5 土地平整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土地平整工程作为整个土地整理项目的一个环节,是进行其他工程的基础,它的规划和实施应当与土地整理的其他各项工程协调进行。
  5.1.2 土地平整和耕作田块建设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区地形、地貌和土地类型情况确定土地平整工程类型。按平整后的田块类型划分为条田和梯田。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和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宜修建条田,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宜修建梯田。
  5.1.3 耕作田块布置
  1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2 做好耕作层保护,平整后耕地质量应有所提高,新增耕地质量不低于周边耕地的最低等级;
  3 合理分配土方,就近平衡挖填土方量,尽量减少客土、弃土;
  4 田面平整、埂坎稳定,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和田间灌排水;
  5 方便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耕作。
  5.1.4 土地平整单元
  土地平整应以耕作田块或地块为基本单元;旱田和水田宜以农渠控制范围内的条田作为土地平整的基本单元;蓟北低山丘陵类型区宜以整块梯田或面积适中的地块为土地平整单元。
  5.1.5 平整度
  旱田区土地平整后田面坡向与自然地形坡向一致,局部起伏高差应控制在10cm~15cm。水田区土地平整后,格田田块内相对高差不得超过±3cm。坑洼填平后,与周围田面的高程基本一致。在采用喷、微灌等灌溉方式时,田面平整在满足管道布设要求情况下局部相对高差可适当放大。
  5.1.6 土地整理工程的对象主要为农用地。对土壤质量的要求不影响植物生长,不造成环境污染,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国标GB 15618-1995)二级标准值。
  5.2 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5.2.1 条田
  田块方向、长度、宽度、高程以及田块内部设计,应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灌溉排水、防洪排涝、水土保持、水蚀和风蚀灾害的防治,以及农机作业和生产管理。
  1 方向
  方向的选择应保证耕作田块长边方向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宜选用南--北向;在丘陵、山区,耕作田块方向应平行等高线设置。
  2 长度
  田块边长应根据作物类型、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以及排水畅通度等因素确定。各工程类型区的田块长度见表5.2.1-1。
  表5.2.1-1
  田块长度             单位:m

类型区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   工程类型区

 

400~800

300~600

200~300


  注: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数据适用于一般情况,局部边角地带以实际地形而定。

  3 宽度
  耕作田块宽度应考虑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排水和防止风害等要求;同时应考虑地形地貌的限制。各工程类型区田块宽度见表5.2.1-2。

  表5.2.1-2
  田块宽度             单位:m

类型区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

宽度

200~300

100~300

50~100

  
  注: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数据适用于一般情况,局部边角地带以实际地形而定。

  4 高程
  田块的田面设计高程应视不同情况确定。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田面设计高程应因地制宜;以防涝、防盐碱为主的田块,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m以上;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m以上。

  5.2.2 梯田
  1 梯田类型选择
  1)根据天津市低山丘陵工程类型区地形坡度、土层厚度、降雨量和降雨强度、耕地资源情况、劳动力和经济条件等因素,梯田的断面形式宜采用水平梯田形式;
  2)田坎材质以土质为主,局部地区如确实因田坎稳定性要求且可就地取材,可以考虑修建石质田坎。
  2 梯田布置和选型应遵循准则
  梯田布局应以沟渠、道路为骨架划分耕作区。耕作区形状宜为矩形、正方形或扇形。在耕作区内布置梯田,梯田长边应平行于等高线,田块布局宜顺山坡地形,大弯就势,小弯取直。
  3 梯田断面尺寸
  梯田田面宽度应与地形坡度、土质和土层厚度等条件相适应。适宜尺寸见表5.2.2-1。

  表5.2.2-1 不同地形坡度水平梯田断面适宜参数

地形坡度(°)

田面净宽(m)

田坎高度(m)

田坎坡度(°)

1~5

30~40

1.1~2.3

85~70

5~10

20~30

1.5~4.3

75~55

10~15

15~20

2.6~4.4

70~50

15~20

10~15

2.7~4.5

70~50

20~25

8~10

2.9~4.7

70~50


  5.3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土地平整施工中,必须通过土地翻耕、还原耕作层来保护表层土壤确保耕作层不破坏、不流失、不填埋。
  5.3.1 土层与耕作层厚度
  平原区土层厚度应不小于60cm,山地丘陵区应不小于40cm。新增耕地耕作层厚度均应在25cm以上,耕作层土壤质地较好,表土疏松,土壤通气性好,心土紧实,保水保肥。
  5.3.2 客土回填
  确定土地平整方案时,尽可能项目区土方挖填平衡。需要客土回填时,应考虑到:
  1 土源要尽量接近项目区,节约运输费用;
  2 土壤质地较好,无污染和大砂砾,能够保墒保水保肥;
  3 土源地避开铁路、公路路基,大江大河及水库堰塘的堤岸,保障取土区的安全;
  4 取土与当地的塘堰清淤、河流清障等水利兴修、道路修建、鱼池开挖等相结合;
  5 回填土应留有相当于填土厚度20%左右的虚高;
  6 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质量。
  5.3.3 保护表土
  土地平整工程一般必须进行表土(耕作层)的剥离与回填。旱作地区挖方部位保留表土厚度以20~30cm为宜;填方部位在填厚超过50cm左右时,应当保留20~30cm的熟土层。

6 灌溉与排水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灌溉排水工程级别及组合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中的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项目区内的田间配套工程,属于小型水利工程以下的等外工程。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天津市灌溉排水工程组合类型区特征见表6.1.1-1。

  表6.1.1-1 灌溉排水工程组合类型区特征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

 

水源工程

以坑塘蓄水为主,应充分利用中水和部分微咸水,控制机井数量,机井规划应优先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

输水工程

应以低压管道输水为主,续灌渠道设计为宜;干管走向应尽量与灌区走向一致,支管走向应尽量与农作物植行一致。

喷微灌工程

喷灌用户系统的灌溉设计方式为轮灌,田块分干管的铺设应尽量与作物的种植方向一致。轮灌周期一般为5~10天;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可选择滴灌。

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以明渠为主,同时按照治渍和防盐渍化标准为依据进行设计;排水沟的开挖深度要适宜机械化操作,开挖和填方排水渠道应考虑最小边坡系数。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泵站等级以小二型为主,泵站建筑物等级以V级为主;堤身式泵站,其建筑物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坝现有防洪标准;泵站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渠系建筑物工程

与已建成的道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应不低于相交道路的级别;水闸距离已建铁路、公路或其附属桥梁等建筑物不宜太近;渠道跨越渠沟、道路时,可选用倒虹吸管。

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

水源工程

水源可利用深渠河网、中型水库、坑塘。以小型坑塘蓄水为主,应充分利用地下水、中水和部分微咸水,限制机井的开采数量和规模。

输水工程

灌区斗渠和农渠的设计一般按轮灌方式设计;以低压管道输水为主续灌渠道的最小流量不宜小于设计流量40%;干管走向应尽量与灌区走向一致,支管走向应尽量与农作物植行一致。

喷微灌工程

田块分干管的铺设应尽量与作物的种植方向一致;喷灌用户系统的灌溉设计方式为轮灌,轮灌周期一般为5~10天;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可选择滴灌。

排水工程

灌排渠道应分开设计,排水工程以防盐渍化标准为依据进行设计;以明沟排水为主,排水沟的开挖深度要适宜机械化操作,开挖和填方排水渠道应考虑最小边坡系数。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泵站等级以小二型为主,泵站建筑物等级以V级为主;堤身式泵站,其建筑物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坝现有防洪标准;泵站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渠系建筑物工程

与已建成的道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应不低于相交道路的级别;水闸距离已建铁路、公路或其附属桥梁等建筑物不宜太近;渠道跨越渠沟、道路时,可选用倒虹吸管。

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

水源工程

小型蓄水池\水窖为主;兼有地下水;一般采用深井、蓄水池和塘坝输水工程位置不宜在地质构造活动区和地质灾害活动区附近进行建设。应避开土质疏松区。蓄水池的进口应设堵水设施、且应设置泄水通道。

输水工程

明渠输水。一般干渠和支渠沿等高线布置,而斗渠和农渠与等高线交叉布置。

喷微灌工程

大型工程总干管、干管和分干管3级系统,小型工程可为干管和分干管2级系统;管网设计多为树状管网。田块分干管的铺设应尽量沿等高线铺设。北部山区果类作物可发展喷灌,其喷灌强度应在20-75毫米/天;南部山间盆地经济作物可发展滴灌,其滴灌强度应在3-7毫米/天。

排水工程

可以利用山区自排,直接排入河、海,或利用山区小水库蓄水。工程设施应以明沟排水为主,以防涝标准为依据进行设计;应沿低洼积水线布设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各级排水明沟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力争自流的原则选择线路设计。

此区宜选用以蓄代排方法。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泵站等级以小二型为主,泵站建筑物等级以V级为主;泵站建筑物标准应高于当地防洪标准;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地形开阔、岸坡适宜、有利于工程布置的地点;泵站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渠系建筑物工程

渠系建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应高于或等于其所在渠道的设计防洪标准;渠道上的水闸设计应设沉淀池和过滤设施;倒虹吸管宜设在坡度较缓、沟底地形较平坦处,应避免通过可能产生滑坡、崩塌及其它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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