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对区县复核后的区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2.外业核查。国家组织对各区县内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国家级外业核查,对内外业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地区、重点地类,开展实地重点抽查核实。重点抽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确系弄虚作假等问题严重的地区,采取约谈、问责、移交有关部门等方式严肃处理。
(五)编写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分析报告(2012年4月20日前)
各区县国土分局在分析“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县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工作,对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耕地保护、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编写区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附录8),上报市局。
市局在总结、归纳、分析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全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工作,编写天津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并将分析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 关于控制界线问题。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是以经国家确认的2010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形成的各级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和各地类面积,是2011年度变更调查的基础标准,不得更改。
省级控制界线、区县调查界线由市局负责,不得更改。
(二)关于变更地类问题。对2011年度实地已建设的土地,无论是否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用地手续、是否已列入违法拆除计划、是否经竣工验收、是否为其他部门管理范围,都必须按实地现状变更为建设用地。下列情况可不进行变更,维持原地类:
1.对为非建设用途的临时占用,进行推填土地平整的;
2.人为撂荒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
3.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已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
4.对已经依法查处并拆除2010年度已经调查为建设用地的图斑,按原地类调查和变更;对已经依法查处并拆除的2010年度疑似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本年不变更。
(三)关于未批 先建(“W”)问题。下列情况应标注“W”
1.对在二次调查及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未被部确认的“批而未用”土地,在2011年动工建设的,一律纳入“本年未批先建”建设用地进行变更(W)。
2.对2010年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建设用地结果,应纳入201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其中对尚未拆除的违法用地,标注“本年未批先建”(W);
3.对于“边报边用”的建设用地,如2011年仍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无论是否为国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项目,都应按照实地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属性标注为“本年未批先建”(W)。
4.对于实地已经建设的土地置换、增减挂钩等项目用地,如2011年仍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置换、增减挂钩等用地批准文件,应按照实地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属性标注为“本年未批先建”(W)。
(四)关于国家下发监测图斑问题
1.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期间下发的监测图斑,各区县要做好补充调查,将变化情况纳入第一阶段上报的变更调查成果中。
2.2011年12月30日以后下发的监测图斑,各区县要在国土部内外业核查阶段进行补充调查,将变化情况纳入最终上报的变更调查成果中。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方案是国土部在二调完成后,全面总结2010年度土地变更工作存在问题基础上制定,有关标准和要求都更加规范、严格,在新的工作模式下区县分局如何做好变更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变更调查结果仍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做好变更调查工作作为2011年的重点的收关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调查的质量和效率。变更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同时国土部检查和核查的手段不断升级提高,数据的真实、准确是调查工作的保证。因此各单位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土部以及我市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内容、程序、分工和时间安排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予以保证,选拔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技术负责人,确保调查的质量,务必于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区县数据汇总上报市局工作,保证在1月20日前完成全市数据上报国土部。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综合性强,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介入,多方参与,加强分工协作,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力争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
附件:1.《外业调查记录表》
2.《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3.《年度土地变更地块数据核查记录表》
4.《年度内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类型》
5.《监测疑问图斑核查记录表》
6.《“PJ”、“B”、“W”疑问图斑核查记录表》
7.《非建设用地变更疑问图斑核查记录表》
8.《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
附件1
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外业调查记录表
序号
| 乡镇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图斑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面积(亩)
| 变化后国标地类
| 变化后国标归并地类
| 用地单位
| 用地时间
| 现场情况描述
| 图斑边界变化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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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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