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津门建筑新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建筑[2012]14号)
各集团(总)公司:
刚刚过去的2011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天津城市建设规模快速增长的一年。一年来,广大建筑业农民工坚守施工一线,默默无私奉献,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发外来务工人员热爱天津、建设天津的热情,市建交委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2011年度津门建筑新兵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从事建筑业一线工作五年以上,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钻研技术的建筑业农民工,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一)与施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国家职业技能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
(三)在建筑业农民工才艺大赛获奖,或其他市级以上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
(四)参与市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工作突出的;
(五)在工作岗位上有突出业绩或贡献的。
具备上述条件(三)、(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时间安排
2011年度津门建筑新兵的申报工作以集团(总)公司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评选工作从2012年1月10日开始,到2012年1月20日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报初审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6日)。各集团(总)公司对本单位农民工进行摸底统计,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申报,并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于1月16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资料报评审委员会。
第二阶段,集中评选阶段(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1月20日)。津门建筑新兵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委员,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2011年度津门建筑新兵,评选结果将在全市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集团(总)公司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集团(总)公司要充分认识开展津门建筑新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本通知提出的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