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有关监管部门应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保健食品不规范标注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宣传行为。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整治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疗效和功能的行为。(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
  加强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自治区监测计划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覆盖市、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库。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根据授权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使食品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觉履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市经委)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