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师傅带徒、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对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深入推进实施首席技师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工作站,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的支撑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和技能创新,解决关键性生产难题,提升企业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高技能人才考评和使用制度,带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切实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步伐。
(四)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产业发展和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的实施,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培训人员的创业能力。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提高创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对经专家评审的项目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融资支持;切实落实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对创业者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通过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扎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认真贯彻落实《日照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建立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主导、院校支撑、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蓝色经济区建设产业为重点,实施好“金蓝领”培训项目,进一步完善“日照市首席技师”和“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日照市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加强高技能人才信息动态管理。定期公布技术职工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资格等级、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制度,落实在职在聘高技能人才津贴,提高退休高技能人才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构建职业培训体系
(一)加快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围绕职业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在组织培训、管理考核、就业创业服务等方面完善基础信息,实现政策统一、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全市职业培训信息互通共享,并不断完善与就业服务平台的衔接。加快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其在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各级要统筹兼顾,结合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需求,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保障创业所需。各类产业园区和专业市场要开辟专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组织或服务实体,形成集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孵化为一体,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服务载体。各级要认真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内容,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及创业大学生俱乐部、创业联谊会等多形式的大学生创业交流互助平台。
(二)加快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本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快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公共职业培训机构的提升改造,建设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市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各区县也要建设一处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要突出公益性和示范性特点,重点开展单个学校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培养我市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