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各国营农(林)场,农垦营根机械厂、金石橡胶加工分公司:
2008年,我县各单位、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认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切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6个)
县卫生局
黎母山镇人民政府
营根镇人民政府
长征镇人民政府
县食品公司
琼中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6个)
吴立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一川(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