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各国营农(林、茶)场,农垦营根机械厂、金石橡胶加工分公司:
2008年,我县各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狠抓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5个)
黎母山镇人民政府
什运乡人民政府
县交通局
琼中公路局
国营阳江农场(社区)
二、先进个人(6名)
蓝 平(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卢方贵(县公安交警大队教导员)
李永柱(国营阳江农场安全员)
王 波(县总工会经济民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