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6-2008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要符合调任、转任、聘任条件;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9、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0、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2岁: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2次被评为优秀的;
(2)近两年被单位(正科级)向组织推荐为本单位副职的;
(3)近三年被单位连续推荐为副科级后备干部的;
(4)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
11、报考乡镇副职和县党史县志办副主任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条件
1、乡镇党委委员
(1)有三年以上中共党龄;
(2)熟悉农村工作和党务工作。
2、副乡镇长
(1)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能指导我县农村产业的发展;
(2)熟悉我县农村工作。
3、县司法局副局长
(1)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在政法系统工作满5年的;
(2)非法律专业的需本科以上学历(黎族和苗族干部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4、县党史县志办公室副主任
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热爱党史县志工作。
5、农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熟悉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勘测、施工、工程管理、工程概算、工程决算等工作。
6、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广播电视类专业毕业和从事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1年以上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从事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1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新闻宣传策划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7、琼中中学副校长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学壹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完全中学中层及以上干部。
(三)下列人员的申报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方法与程序
(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