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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学校教职工来源。
  1、面向全国招聘。招聘校长1名,学科带头人8名;从2009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中配备50名教师。
  2、从撤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中调剂人员。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任教;思源实验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生活老师、其他后勤等岗位人员原则上安排撤并学校的教职工。
  (二)学校教职工的配备条件。
  1、校长和学科带头人由省教育厅统一招聘安排;
  2、特岗教师条件:①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为主,师范类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竞聘(不超过10%);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往届毕业生,但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④应聘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适应。
  3、从撤并学校调剂人员条件:初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毕业,并通过继续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且是本学校教学骨干;非教学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且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所有思源实验学校任教人员,如不具备本科学历的,必须在3-5年通过各种学历教育途径获得本科学历。
  (三)学校教职工的配备工作步骤。
  1、由县教育局在核编定编的基础上拟定学校教职工配备方案,并经县政府批后,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根据我县上报的招聘计划统一组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校长和教师,录取工作由县政府负责。
  3、本次对海南琼中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的配备采取先招聘校长和学科带头人后招聘其他教职工的做法。
  4、海南琼中思源实验学校的校长和学科带头人配备工作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其他教职工的配备工作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
  (四)学校教职工待遇。
  1、校长待遇。公开招聘的校长岗位薪金(暂定3年),由香港言爱基金资助按年薪12万元标准发放,3年后视其工作业绩再给予重新核定。在聘期内享受此项资助的校长不再享有其他工资待遇和绩效工资。
  2、学科带头人待遇。按同等条件教师工资和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发放。此外,前3年多加享受5千元/年的教师绩效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学科带头人中属于退休人员的,按年薪4万元的标准发放,不再享受教师绩效工资;省外退休人员每年可报销一次探亲路费(乘飞机可报经济舱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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