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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教学活动区: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各1幢,总建筑面积为6921.64㎡。
  2、体育活动区:包括400米标准田经运动场一个,篮球场5个,排球场3个。
  3、师生生活区:包括教师工作间1幢,建筑面积1523平方米;学生宿舍2幢,建筑面积4422.4平方米;学生食堂1幢,建筑面积1584.52平方米。
  4、教学设备:由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中心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思源实验学校设备设施项目及数量确认表,认购学校办公设备、电教设备、教学器材等设备。
  5、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为篮排球场(按规划设计要求),消防设施,校外电网改造,学校运动场建设及排水,排污管道安装,学校校道美化、绿化建设等。
  学校的建设项目(包括教学楼、教师工作间、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其他配套设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工程队进行建设。学校建设项目于2008年9月10日正式破土动工。
  四、学校建设经费及保障措施
  (一)根据《省2008年教育扶贫(移民)工程责任书》安排,学校建设资金由香港言爱基金捐助1200万元,省政府拨款700万元,省教育厅调剂其他资金161万元,县政府配套119万元。校园的美化绿化和水、电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由县政府安排资金解决,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全额配套完成学校建设。
  (二)建立教育扶贫(移民)长效助学机制。为确保教育扶贫(移民)学生上得起学,给学校贫困寄宿生提供住校生活所需的必要补助,根据《海南省2008年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教育扶贫(移民)学生补助,其中:初中生每年补助交通费160元和生活费750元;小学生每年补助交通费160元和生活费600元的标准。所需资金按照7:3的比例由省政府与县政府共同分担。
  (三)对工程建设中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将其用于学校基础建设,以节省建设成本。
  (四)确实加强对教育扶贫(移民)工程项目的管理,要严格执行省政府签订的项目责任书,严格履行县政府与香港言爱基金签订的协议,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教育扶贫(移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在2009年7月底前竣工,2009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五、学校教职工编制设置
  学校设置正校长1名,副校长3名,教职工129人:其中初中组74人(专任教师64人,职工10人);小学组55人(专任教师48人,职工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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