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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组 长:许教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郑忠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向 前(县卫生局局长)
  陈 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立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智(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赞妃(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 全(县卫生局副局长)
  林 波(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曾庆权(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越雄(县商务局副局长)
  邹立威(琼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矢毅(琼中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向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赞妃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
  (二)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第一小组由县卫生局副局长陈赞妃带队,主要检查营根镇(含县城)、中平镇、湾岭镇、黎母山镇以及辖区内农场的医疗机构、药店等;第二小组由县卫生局副局长陈全带队,主要检查吊罗山乡、上安乡、和平镇、长征镇、红毛镇、什运乡以及辖区内农场的医疗机构、药店等。成员从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7月2日前)调查摸底阶段。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无证行医的危害,设举报监督电话及时搜集线索,为打击行动提供准确信息。电话:86229091、86229081,传真:86227161;
  第二阶段(2009年7月上旬)为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举报线索和摸底信息,开展专项行动,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积极协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将开展工作情况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2009年7月中旬)为总结检查阶段。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追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抓出实效。
  (二)继续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这项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要继续加大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案件,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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