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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各国营农(林)场,各医疗机构:
  《琼中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琼中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继续深入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利益,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加大打击力度,狠抓非法行医案件查处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药店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
  (二)严厉打击药店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打击药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和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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