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培育发展园区商标
培育发展一批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的园区商标,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和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集聚、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在园区内形成商标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以商标集聚资金、人才和产业,提高产业园区的综合功能和影响力,促进各类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6.不断推进中小企业的商标培育及运作
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商标。加强对中小企业商标培育运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7.进一步充分发挥老商标作用
对有一定信誉和影响的老商标资源进行梳理整合,科学有效地加以利用。对运作良好的老商标,支持其做大做强、创新发展。对有发展潜力的老商标,努力挖掘其商标价值,帮助其提升商标竞争力。对闲置不用的老商标,积极指导予以盘活或通过交易转让促使其价值再现。
8.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的示范作用
积极支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结合区域特点制定和完善促进商标发展的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优化结构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区域特色,推动区域商标持续科学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完善商标保护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建立完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现和举报机制
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热线和遍布全市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的作用,鼓励广大群众提供商标假冒侵权的线索,对在发现和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营造“打击商标假冒侵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2.建立完善商标保护协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提高商标保护的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工作,积极研究解决商标侵权案件中的物品估价、真伪鉴定、证据规范等问题。建立协助商标侵权案件办理的专家库,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意见。
进一步加强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商标监管合作,大力推进跨行政区域的商标保护协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建立完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源头打击机制
按照“疏堵结合、惩防并举”的原则,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不断加大对生产制造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和商标印制企业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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