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推进高等教育开放、特色、卓越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根本,以提高国际化水平为重点,建立分类指导服务体系,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各级各类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构建和谐共荣的上海高等教育新局面。

  1.建立高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体系。推动高校完善学校发展定位规划,制定上海高等教育整体定位规划。探索部市共建新模式,启动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探索与行业共建特色高校,加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建立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合作机制。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形成周期性的院校规划定位与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机制,制定上海高校分类评估标准,试点开展市属高校内涵建设绩效评估,完善高校拨款机制。

  2.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卓越教育计划”,先行推进卓越科学教育、卓越工程教育、卓越医学教育、卓越文学艺术教育和卓越教师教育。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力度,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探索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3.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继续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建设200-300个本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教材、实验室和一批产学研合作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提升上海高校的知识创新能力。到2015年,使10个以上学科具有冲击国际一流学科的能力和影响力,100个左右学科成为国内一流的学科。

  4.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入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试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

  5.加强高校知识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建设若干个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和高级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加强“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开展知识服务团队建设,打造一支对接科技开发和市场需求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

  6.提升行业高校发展能力。加大对行业高校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的行业高校运行机制,凸显“校企合作”特色,推进行业高校内涵发展,加快提升行业高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7.提高大学生就业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着力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增强高校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四)促进职业教育做精、做特、做强,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为重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示范校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促进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共建职业教育的新机制,密切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应用性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多样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双证书体系,完善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强化就业准入制度。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验,扩大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试点的规模。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和普通学校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健全中高职院校之间、学校和企业之间实验实训等资源的共享机制。

  2.推进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构建由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和上海特色三个层次示范院校组成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体系。三分之二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1-2所高职院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增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使上海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数达到7所,新增6所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建设10个行业性和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

  3.创新专业建设模式。示范性院校每个主干专业至少与一家国际或国内著名企业实行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继续重点建设150个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在此基础上打造100个左右特色鲜明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职精品(特色)专业(点),重点建设200个高职高专专业。鼓励中、高职院校与国外知名职业院校联合办专业,引进国外相关专业课程和管理模式,将国际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教学,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重点专业群和新专业。

  4.加强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布局和功能形态,强化开放实训中心服务实践教学和社会发展的功能,依托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和完善100个面向社会的开放实训中心,重点培育高质量实训中心。加强政策引导,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形成“多元、开放、共享”的职业培训平台,重点建设30个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5.建设“双师制”、“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人员交流机制,资助职业院校特聘兼职教师,使中等职业学校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数量和承担课时比例均达到30%,高等职业学校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数量和承担课时比例均达到40%。建立在编专业教师每3年到企业生产一线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培训或到企业挂职锻炼的定期培训或社会实践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校长和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计划、百名“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专任教师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