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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1)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促进市残联网站自身的宣传与推广,提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残疾人事业、服务残疾人等方面的作用。
  (3)推动信息化技术惠及残疾人。举办残疾人信息化技能培训、为贫困残疾人捐赠电脑等活动,推进残疾人信息化普及。
  (4)加快推进无障碍信息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信设备等辅助技术,为残疾人接收和传播信息创造条件。
  (5)加强业务台帐工作。推行统计工作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双月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实效性、实时性。整合各类统计数据资源,实现各种统计系统、数据库以及发布和应用的共建共享。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6)做好残疾人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7)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标准更高、服务能力更强。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文精神,完成县级“五个一”工程,即各区县分别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康园工疗”网络和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
  ﹙十三﹚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1、主要任务
  (1)为残疾人生存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歧视,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新残疾人观。
  (2)培育具有汕头特色的残疾人慈善文化。发挥侨乡优势,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2、政策措施
  (1)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倡导和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广泛宣传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每年举办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
  (3)认真组织策划公共活动,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人道主义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活动。开展扶残助残先进评选活动。
  (4)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慈善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组织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充分发挥存心善堂等民间组织的公益慈善服务作用,促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幸福汕头做贡献。
  (5)充分利用“侨乡”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残疾人组织和慈善机构的交流。
  四、规划实施保障与监测
  本规划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性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任务。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统筹,促进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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