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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一)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1、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强化各级残联的社会服务功能。
  (2)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3)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服务组织等组织机构的作用。
  (4)加强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和助残志愿者队伍。
  (5)建立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加大残疾人干部配备力度,增强残联代表性。
  2、政策措施
  (1)加强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按照《汕头市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办法》(汕残联〔2011〕43号)要求,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区(县)、街道(镇)、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投入,逐步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社会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
  (2)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和内容。加大街道(镇)残联和城乡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社区就业指导员、志愿助残联络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力度,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实名登记,解决工资待遇、岗位补贴和工作经费,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协同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就业、扶贫、教育、文化体育、信访代理、无障碍和志愿助残等工作。
  (3)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区(县)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落实人员、场地和工作经费,设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构(办公室),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4)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全市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3万人。
  (5)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挂职锻炼、基层任职、培养深造、学习考察、中青年干部培训中创造条件,加大对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全市80%以上的残疾人工作者分期集中安排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6)加强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做好残联班子成员的考核、配备和调整工作,2013年完成市残联理事会选配残疾人领导和县级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的任务。建立优秀残疾人干部人才库,加强对残疾人后备干部的培养,提高残疾人干部比例,增强残联代表性。
  (7)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范残疾人证发放流程,保证办证质量,掌握本地残疾人基本情况,凭残疾人证实名制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和服务。
  (8)积极鼓励、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开展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培养残疾人骨干,团结带领残疾人自强自立、创业致富。发展、培育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自强与助残”表彰活动。
  (十二)信息化、统计、监测和基础设施建设
  1、主要任务
  (1)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信息平台和技术支持。
  (2)加强统计和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
  (3)加大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布局,提高标准,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2、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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