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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评选条件
  (一)双学双比女能手。
  1、评选范围:全县农村妇女
  2、评选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发扬“四自”精神。(2)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发展,成绩显著。
  (二)孝老爱亲好媳妇。
  1、评选范围:全县已婚妇女。
  2、评选条件:(1)关心集体,热爱生活,勤劳贤惠,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2)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具有孝心、爱心。(3)理解尊重父母、长辈,家庭和睦,邻里和谐。(4)教子有方,事迹感人,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
  (三)敬业爱家好丈夫。
  1、评选范围:全县已婚男士。
  2、评选条件:(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技能和技巧。(2)尊重妻子、子女权利,不搞一言堂,努力营造学习、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氛围。(3)遵纪守法,举止文明,言传身教,以良好的道德修养为子女做表率。(4)注重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5)敬业爱家,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具有孝心、爱心。
  (四)品德兼优好孩子。
  1、评选范围:县内在校学生(6-18岁)
  2、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2)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4)理解尊重父母、尊重长辈,帮助父母亲分担事务。(5)文明礼貌、积极向上、健康活泼,成绩优异。
  (五)十佳村级女干部。
  1、评选范围:全县村“两委”女成员、村(居)委会妇代会主任。
  2、评选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发扬“四自”精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努力为妇女群众办事,受到妇女群众的拥护和称赞。(2)团结合作精神好,能参与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3)组织群众参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创建活动,村风正,村容村貌整洁;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状况好。(4)有思路、有计划、有措施,带头创业致富,为民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能带领群众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中心工作。
  (六)十佳维权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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