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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琼中工商局、县卫生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琼中质监局、县物价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开展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强化社会管理和监督职能,加大对集贸市场脏、乱、差现象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破墙开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市场乱象。加大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欺客宰客等不诚信行为。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琼中工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局、琼中质监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加强正面引导,着力培养一批文明诚信经营先进典型,推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琼中工商局、琼中质监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琼中文明大行动”,从2011年开始,连续实施三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从2011年底到2012年5月。全面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的任务分工和目标责任,营造文明大行动的浓厚氛围。以文明交通、文明礼仪为重点,打一场治理“脏、乱、差”的专项战役,基本消除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现象,公共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二阶段,从2012年6月到2013年12月。在取得积极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以改善城乡环境、规范旅游市场和完善经营秩序为重点,推动公共文明建设不断走向纵深,形成几个在全省有影响的工作亮点,涌现一批公共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基本实现文明大行动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2014年。对照《实施方案》和《测评体系》,寻找差距、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全县实现文明大行动的各项目标,全县公共文明建设得到大幅度提升。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琼中县“琼中文明大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琼中文明大行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傅信平(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琼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张长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符建群(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尹 兴(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吴 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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