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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文明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2、开展公共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增加警力上街巡逻,严格执行《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集中解决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城市交通道路拥堵、事故隐患多等突出问题。组织社会志愿者劝阻不遵守交通秩序的行为,营造人人维护公共秩序的社会氛围。规范执法行为,力戒视而不见或以罚代管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继续抓好公交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对公交车、风采车司机进行系统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提升公交车服务质量。规范出租运营市场,加大对公交车、风采车车容不整洁、司乘人员语言不文明、行车不文明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深化公交车争做文明使者活动。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4、加强公共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隐患,建设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抓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通秩序管理有法可依。完善社会监督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琼中公路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科信局、县安监局、县电视台、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倡导绿色出游、明白消费,开展文明旅游行动
  1、加强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职能,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主题教育活动,普及文明旅游知识。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文明办、县公安局。
  2、建立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长效机制。实施旅游文明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公民旅游文明教育考核制度,逐步完善文明教育责任制,优化全县旅游环境。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局、琼中工商局、县安监局。
  (五)倡导整洁规范、诚实守信,开展文明经营行动
  1、开展文明经营教育活动。开展“共铸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践行道德承诺,培育遵章守法、恪守诚信、文明待客、卫生整洁的市场理念,努力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讲文明、讲卫生、守信用、重承诺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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