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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2.负责中小学音像教材及辅助教育教学资源的审定和选用指导工作;
  3.承担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1.协助指导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信息化建设;
  2.参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专门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3.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4.承担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高等教育处
  1.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等教育信息技术专门人才培养工作;
  2.负责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及应用指导工作;
  3.负责高等教育精品课程、开放课程和网络课程等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4.承担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高校科研师资处
  1.负责统筹指导信息技术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
  2.负责研究生教育课程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全省高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建设工作;
  4.负责高校信息化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5.承担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师范教育处
  1.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通过信息化途径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建设教师培训工作;
  3.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资源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
  4.承担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校园安全管理处
  1.负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的信息化工作;
  3.承担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省教育考试院
  1.负责全省教育考试网建设;
  2.负责全省教育考试信息化建设指导工作;
  3.负责全省教育考试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4.负责全省教育考试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与培训;
  5.承担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省教育厅教研室
  1.负责做好中小学各学科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建设目标制定和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
  2.承担浙江教育资源网基础教育资源部分项目的建设工作;
  3.指导中小学校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4.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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