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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1.负责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信息化工作;
  2.统筹指导和管理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3.负责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预算的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省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建设规划制定,并统筹指导实施;
  6.负责全省信息技术应用竞赛项目的审批和组织管理、指导工作;
  7.负责省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8.负责全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省教育信息化工程及建设项目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
  10.负责浙江教育计算机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11.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
  12.负责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重要情况、信息化建设成果和经验、信息化教育新模式的宣传和推广;
  13.承担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承办全省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参与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14.承办省中小学音像教材及辅助教育教学资源的审定和选用指导工作;
  15.承担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厅办公室
  1.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牵头工作;
  2.协调督办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工作;
  3.负责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4.承担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教育处
  1.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网络环境下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指导高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3.承担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处
  1.负责协调中小学校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
  2.承担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1.负责审核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和资金管理办法;
  2.协调落实省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经费;
  3.负责拨付省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
  4.负责制订教育发展规划中教育信息化相关指标;
  5.承担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础教育处
  1.协助指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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