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口支援青海省海西州教育结对关系安排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2〕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中央对口支援藏区安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从2011年到2015年,我省教育系统将本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加强内涵、统筹兼顾”的原则,组织力量着力在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开展农牧区远程教育、人才定向培养、结对帮扶等五方面对青海省海西州教育进行全面帮扶。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对口支援青海省海西州教育工作协议书》(详见附件)相关内容,做好帮扶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决定参照教育援疆相关做法,建立我省相关设区市结对帮扶海西州下属县(市、行委)工作机制,具体结对关系安排如下:
杭州市教育局-德令哈市教育科技局
宁波市教育局-格尔木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局-天峻县教育科技局
湖州市教育局-乌兰县教育科技局
嘉兴市教育局-都兰县教育科技局
绍兴市教育局-大柴旦行委社会发展局
金华市教育局-冷湖行委社会发展局
台州市教育局-茫崖行委社会发展局
海西州本级学校由衢州市教育局组织帮扶。舟山市教育局、丽水市教育局协助我厅做好相关工作。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对口关系安排,加强与结对方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组织本级和县(市、区)教育系统相关力量,在教育对口支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协议各项任务实施,为海西州教育内涵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浙江省对口支援青海省海西州教育工作协议书
为积极帮助推进青海省海西州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根据中央对口支援藏区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浙江省对口帮扶青海省海西州总体要求,本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加强内涵、统筹兼顾”的原则,浙江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着力在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开展农牧区远程教育等方面,对海西州教育实现帮扶活动。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浙江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甲方)与海西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就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教育对口支援活动达成以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