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宏光储蓄所升格支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84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关于长春宏光储蓄所升格支行的请示》(建吉报〔2011〕576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宏光储蓄所升格为支行,升格后机构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东新天地支行,营业地址为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大街1138号,长春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A52、53、54号门市。
该机构升格后经营业务范围按上级行授权确定,隶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