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白城分行在白城市海明东路设立1家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9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
你行《关于设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在白城市海明东路95号设立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白中银报〔2011〕128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在白城市海明东路95号设立1家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名称为:中国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自助银行内设存取款一体机2台、自助终端1台。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白城银监分局提交延期申请。自助银行未在规定期限开业的,本批准设立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设立许可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