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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紧紧围绕浙江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服务教育管理方式转变、服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人才培养、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校园安全稳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
  --以人为本。按照干部、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好、实现好各类人群的合法权益,服务好、发展好各类学校的教书育人工作。
  --学用结合。坚持学法与用法结合、普法与法治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学校管理方式、教育理念的转变,不断提高按法律法规治教、按教育规律办学、按人才成长规律育人的水平。
  --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教,既注重形式创新,又强调宣教效果,有侧重、有针对性、有步骤地统筹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法治水平和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
  --健全机制。把握教育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引导各地各校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法制建设内涵,促进人才培养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抓好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广泛普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全体教育行政干部、广大教职员工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教育和管理行为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法规。重点面向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认真组织学习与建设法治政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和权力运行,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力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不断提高教育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反腐倡廉方面的法律法规、党风纪律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深入宣传普及教育法律法规。继续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基本教育法律,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法定职责,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有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好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发挥法律法规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学习宣传《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现代学校制度规定,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符合法律规定及法治精神、体现自身特色的治理结构,实现政府宏观有效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调整规范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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