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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设立温州城、全安广场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民生银行长春分行设立温州城、全安广场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87号)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在温州城、全安广场设立2家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请示》(民银长发〔2011〕1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长春市宽城区长白路34号(温州城商场一楼BC2)、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412号(红日超市)设立2家离行式“中国民生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可进行筹备,并应在3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自助银行开业前,你行需请有关部门对该网点的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并向我局提交公安、消防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我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择日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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