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设立越野路、中东大市场离行式24小时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89号)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设立越野路等两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信银吉字〔2011〕3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长春市越野路282号、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6738号(中东大市场中东健康万家医药超市东北角),设立2家离行式“中信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可进行筹备,并应在3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三、自助银行开业前,你行需请有关部门对该网点的安全防范、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并向我局提交公安、消防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我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择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