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负责本岗位的设备的日常维护。
(五)电器维修人员。
1.任职资格。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2.岗位职责。
(1)负责机动车电器系统的检测诊断和维修作业。
(2)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工艺规范正确完成机动车电器系统的维修作业。
(3)协助质量检验员工作,对机动车电器维修质量负责。
(4)负责本岗位技术问题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5)配合协调其他岗位的工作。
(6)负责本岗位的设备的日常维护。
(7)负责本岗位作业现场的整理和管理。
(六)钣金(车身修复)人员。
1.任职资格。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2.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合理的车身修复工艺方案并实施车身修复作业。
(2)配合协调其他岗位的工作。
(3)协助质量检验员工作,对车身修复质量负责。
(4)负责本岗位技术问题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5)负责本岗位的设备的日常维护。
(6)负责本岗位作业现场的整理和管理。
(七)涂漆(车身涂装)人员。
1.任职资格。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2.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合理的车身涂装工艺方案并实施车身涂装作业。
(2)配合协调其他岗位的工作。
(3)协助质量检验员工作,对车身涂装质量负责。
(4)负责本岗位技术问题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5)负责本岗位的设备的日常维护。
(6)负责本岗位作业现场的整理管理。
(八)车辆评估人员。
1.任职资格。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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