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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92号)
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支行的请示》(民银长发〔2011〕19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筹建中国民生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1199号(高格蓝湾小区第39幢140、141、142号)。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该机构进行筹建,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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