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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兴业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开业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兴业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开业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48号)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关于长春东盛支行申请开业的请示》(兴银吉请〔2011〕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开业(简称:兴业银行长春东盛支行)。

  二、核准郭玉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三、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由总行在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营业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东盛大街2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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