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须是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中医药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能为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的医疗卫生行业单位;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本省在职人员。此外,临床研究应符合中医药伦理规范要求,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计划第一申请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具备申请课题相关领域研究经历五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一般计划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青年基金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有科研工作基础的卫技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
(四)培育和推广计划:技术培育类项目承担单位要求为二甲及以上医院,申请人应取得中级3年以上技术职称的卫技人员;技术推广类项目向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倾斜。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类计划请按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
1.网络申报请登陆“浙江卫生网 www.zjwst.gov.cn”或“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按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在线合成形成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
2.因项目签署合同及存档需要,申报项目在网络报送的同时尚需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3.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级单位可直接报送。
(三)重点计划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该类计划须提供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我局认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要求检索近10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
(四)凡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者,或三年内有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未按要求进行验收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2012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相同项目不得申请不同类别计划。
(五)2012年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网络申报将启用新的申报管理系统,因系统调试原因,系统开通将稍晚于本文发布时间,具体为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2月17日,逾期网络自动不再受理。书面申请资料请寄送至浙江省中医药学会(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006室,邮编:310003)。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项目评审仍将采取网络评审方式,网络申报必须严格按照网络申报要求开展,资料不完整者将不予评审。
(二)因评审工作需要,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由单位统一汇至浙江省中医药学会,开户银行:杭州工行武林支行,帐号:120202430901440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