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科教创强工程”科技创新总体要求,坚持“强化重点、突出优势、创新引领、服务基层”的原则,体现自主创新与转化应用并重,重点支持基础优势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加大卫生科技创新平台研究的支持力度,努力体现科学技术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支撑发展和引领推动作用。
一、计划说明
(一)计划类别
1.省部共建计划
2.省医药卫生学科平台研究计划
3.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
4.省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
(二)各计划类别说明
1.省部共建计划(简称共建计划)
共建计划面向全省具有领先水平和创新优势的科学研究工作,围绕我省医药卫生重大服务需求和医学科技重点攻关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临床转化研究,为争取国家、省重点重大项目,提高地区医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供支撑。本计划面向全省副高以上卫技人员,实行单位限额申报。
2.省医药卫生学科平台研究计划(简称学科平台计划)
学科平台计划面向省卫生厅学科备案管理系统中已备案的各类重点学科,鼓励学科成员围绕学科主攻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学科平台计划分重点项目和骨干人才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学科高层次人才,鼓励其开展持续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活动。骨干人才项目面向学科所有成员,以提升学科骨干人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的开展科学研究活动。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
3.省医药卫生一般研究计划(简称一般计划)
一般计划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鼓励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医学科研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工作。一般计划分立项资助类(A类)和立项不资助类(B类)。本计划实行开放自由申报。
4.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简称适宜技术计划)
适宜技术计划面向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卫技人员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鼓励面向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科研成果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各类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的适宜技术和科研成果在县乡村基层得到广泛应用。适宜技术计划分立项资助类(A类)和立项不资助类(B类)。本计划实行开放自由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