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阳江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意见
(阳府办〔2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是促进公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的重要活动载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地通过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建设宜居城市,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活动,扩大了行动的影响力,丰富了行动的内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人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意识仍然比较薄弱,人们吸烟、酗酒、高盐饮食、高脂膳食、膳食不合理以及缺乏体力活动,精神心理紧张等不良生活方式依然广泛存在。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全民健康状况,增强国民整体素质。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粤卫办〔2008〕7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通知》(阳府〔201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加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其内涵为“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性环境,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等活动,倡导和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实现“健康护小康,小康看健康”的战略目标。
二、行动目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扩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活动内容及覆盖范围,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到2012年底,全市有50%的县(市、区)组织开展“健康一二一”示范行动;到2015年底,全市以不同形式组织全面开展“健康一二一”行动。
2、到2012年底,全市有1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培养指导员150名;到2015年底,全市各地均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均培养指导员150名。